一、单位简介
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、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历史悠久,于2000年由原重庆市第一精神病医院(歌乐山,1953年成立)和重庆市第二精神病医院(金紫山,1958年成立)合并而成,作为重庆市精神卫生机构的龙头单位,经过几十年的传承和积淀,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、康复、公共卫生于一体的国家三级专科医院。中心担负全市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、康复、科教及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等任务;具体承担重庆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,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;牵头负责全市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、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的建立、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救援及96320心理援助热线咨询任务。作为全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指定机构,是全市强制医疗唯一救治点。
(一)设施设备完善。现辖金紫山院区、歌乐山院区、长康监狱院区、渝北新院区,设重庆市医学心理咨询中心、重庆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。中心总占地面积约11万㎡,编制床位995张,设有临床和医技科室20余个。配备近红外线脑功能定量成像系统、多导睡眠监测仪等先进的专业检查设备,以保障疾病的精准诊疗,并开展精神科药物基因检测、血药浓度监测等专科特色检查。
(二)学科建设合理。现有市级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(精神科)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(精神科)和市级医学特色专科(早期干预科)。重点建设儿童精神、精神病早期干预等五个亚专业。创新发展青少年危机干预、精神科急重症医学等专科建设。在重庆市首次建立并实践PICU运行模式。
(三)业务发展先进。大力引进海豚屋现代仿生学数字化训练、CAVE运动训练、心理咨询/治疗、经颅磁刺激治疗等专科特色诊疗技术,让患者得到更全面的治疗与康复训练。同时引入新的心理治疗技术—ISTDP,由英国籍体验性动力学心理治疗高级专家MARK博士主导,目前已形成一支成熟、稳定的18人ISTDP队伍。
二、人才需求
(一)博士人才项目。
1. 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50周岁以下。
2. 取得博士学位后,一般应在海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,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;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,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。
3.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,科研成果突出。
4. 全职引进后与医院签订工作协议。
5. 引进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中心连续工作5年以上。
(二)硕士人才项目。
1. 具有硕士学位,年龄40周岁以下,专业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的优先考虑。
2. 取得硕士学位后,一般应在海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研发等机构获得正式职位,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;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,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。
3.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,科研成果突出。
4. 全职引进后与医院签订工作协议。
5. 引进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中心连续工作5年以上。
三、引才政策
根据引进人才在专业领域的学术水平,以及未来学科发展、科研教学提升等情况,经中心组织专家综合研判,给予相应人才待遇。对于行业内认定的特别优秀,且具有重大研发成果的人才,采取“一人一策”“一事一议”办法商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