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大足区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全区唯一的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,既是国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,也是一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、康复、公共卫生六位一体的国家二级综合医院。医院是全国精神残疾康复示范中心,大足区精神残疾鉴定指定单位,重性精神病患者托养治疗中心,大足区精神残疾鉴定指定单位。医院占地面积70亩,现有业务用房26185平方米。编制床位500,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,年门诊量10万人次,年收治住院病人10000余人次。医院现有编制181人,在岗职工248人,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,高级职称20余人。设有重性精神科、老年精神科、女性精神科、普通精神科、睡眠心理科、精神康复科、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儿科等临床科室,其中睡眠心理科为我院与市精神中心合作共建的重点专科。医院先后获得重庆市最美基层医疗机构、重庆市五一劳动奖、大足区先进党组织、大足区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。